男子保护妻儿致2伤 改判无罪获赔偿,法不能向不法低头

分享到:

  今年1月底,在陕西西安开了一家超市的崔长亮收到了一份快递的“国家赔偿决定书”。由于他被错误地限制了37天的人身自由,他获得了2万多元的国家赔偿。他告诉记者,通过自己的经历,他知道法律的公正性。

  事发前有人捣毁了我叔叔的餐馆。

  崔昌亮今年36岁,来自山西省文水县。2014年,他们全家搬到陕西西安,在长安西安区杜渠街道小江村开了一家小超市。这家超市为他、他的父母、妻子和两个孩子提供了所有的生活费。

  2018年6月30日,这通电话彻底打乱了他们一家的生活。那天,我表哥打电话说他的餐馆坏了。这家餐馆的经营者是崔昌亮的叔叔。餐厅位于西安市长安区杜渠街道冯家村,距小江村约3公里。

  崔昌良说,当他到达餐厅时,驱逐舰已经离开。由于无人受伤,损失也不大,因此没有人向警方报告这一事件。

  餐厅内外不到一分钟的监控录像,还原了破坏餐厅的全过程。

  监控录像显示,当天下午1点51分,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出现在餐厅门口。一名黑人男子独自走进商店,从柜台上取下一个电子秤并将其撞倒。然后那个黑人走了出去,把餐馆门前的东西转了一圈,指着崔长亮的叔叔。之后,黑人男子回到商店,拿了一个装有豆芽的蔬菜碗,把它们和水倒在其他待售物品上,然后离开了。

  崔长亮事后才知道,黑衣人姓鲁,是冯家村人。

  陆随后向警方解释了餐厅被毁的原因:当天早上,他的父亲在餐厅买菜时,与一名年轻的官员发生了争吵。警官威胁要刺伤他的父亲,之后他非常生气。他和人一起去餐馆打了一台电子秤,并向店员道歉。崔昌亮(音译)叔叔说,事发后,这位官员买了一张高铁票,因为害怕立即返回家乡。

  当崔昌亮和他的家人发现他们不认识陆的时候。但崔昌亮认识另一个骑摩托车的人,他是小江村人,经常去超市购物。他建议我们和这个人讲和。

  崔昌亮和儿子在得知陆在附近的兰巴苏餐厅吃泡过的皮塔面包后,买了一包价值18元的香烟,便赶往餐厅。

  四五个年轻人在卢加的Paomo餐厅用餐。有关案件的证据表明,与卢加一起用餐的几个人声称,宴会上有一位老人和一位年轻人,他们见面时都抽烟,但原因不明。

  崔长亮说,父子俩戒烟后,小江村一位年轻人准备帮忙讲和,让他们先离开。

  几个小时后,双方都告诉警方,他们没有预料到。

  为了保护他的妻子和孩子,超市老板用刀打伤了其他人。

  崔昌亮超市的监控记录了以下冲突。

  当天下午5点13分,陆和其他5家崔昌亮超市出现了。当时崔昌亮的父母、妻子和两个女儿都在场。他的两个女儿,一个一岁,另一个四岁。

  本案证据显示,鲁集团5人中有3人已被警方行政处罚,其中2人因吸毒,1人因赌博寻衅滋事。

  陆等人的突然到来,把崔长良吓坏了。

  崔昌亮说,他认出了散发着浓烈酒味的陆等人。回忆起今天早上在叔叔餐厅发生的事情,他担心陆等人会伤害他的家人,于是开车把他们送到店内。他拿出菜刀,拿在手里,藏在背后,乞求对方离开。

  监控录像显示,陆某的5人进入店内后,有人敲开玻璃柜台,用手指指着崔昌良。陆声称,他进店只是为了买烟,但超市老板拒绝出售,并要求他们出去。“我说,‘我把超市里的东西都拿走,你看到了多少?’后来陆向警察争辩说,他喝多了,用酒精说了出来。”

  在陆和其他五家超市进入超市大约40秒后,一场冲突爆发了。

  证据显示,陆的同事冯某宁在崔昌良的柜台上打碎了一个糖果盒。崔昌良被激怒,将刀向前旋转,但他的家人和陆等人阻止了他。冯某宁再次接过糖果盒砸向崔长良,冲破障碍,向冯登山发起攻击。

  记者查看监控录像后发现,崔昌良冲破障碍向冯登山扔刀,冯登山后退,不断试图阻止崔昌良用自己的双手发起攻击。之后崔长良手里拿着一把刀,却不停地用脚打冯登山,直到所有人都拦住了他。

  记者注意到,陆某5人进入超市后,先后离开,时间仅65秒。

  5人离开店后,崔昌亮持刀走了出来,崔的父亲持斧头匆匆忙忙,父子俩站在店门口。

  商场门前的监控摄像头显示,陆和5人并没有离开商场,而是走近崔昌良,将手指指向他。一些人试图冲破障碍,袭击崔昌良,但被阻止了。

  僵持不下,陆从冯路拿了一块木头砸向崔昌良,身后超市的玻璃被砸开。崔长良持刀向冯砍去。

  有证据表明,冯在逃亡途中不慎摔倒,崔在冯身上打了两下后持刀返回店门口。不久,冯又拿起一块石头砸向崔长良,导致崔长良面部受伤。崔长良持刀追赶、攻击冯,致冯右臂、外腹部受伤。

  之后,崔昌亮和儿子回到超市门口,和大家站在一起。

  崔昌亮说,当时他周围人很多,接触到的都是当地人。他在外面,他真的很害怕。直到警察赶到现场,他才扔掉菜刀。当天,接到报警后,都区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并将相关人员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崔昌亮父子告诉记者,对方索赔的金额超过了家里的年收入,他们拒绝了。崔的父亲和儿子也认为,另一半首先造成了问题,他们被迫为自己辩护。“我们为什么要赔偿对方?”

  一审法院裁定“自卫过度”

  8月1日和10日。2018年10月10日,长安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向冯某等人出具司法鉴定意见。

  经检测,冯右上臂近端皮肤撕裂5厘米为轻伤,右腹部皮肤撕裂15厘米为轻伤;另一人右脸颊皮肤撕裂,留下5.5厘米的疤痕,属于轻伤2级。事后证实,崔昌亮在撕扯过程中,将超市内一名有厨房的人面部打伤。

  2018年9月17日,崔长亮因故意伤害罪被西安市公安厅长安分局逮捕。同日,警方责令冯宁、冯宁行政拘留10日。

  10月23日,也就是他被捕37天后,长安区检察官崔昌良认为他是出于自卫,决定不逮捕他。崔昌亮被取保候审。

  2019年8月7日,长安区检察官崔昌亮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

  从检方看来,崔昌亮因犯罪行为造成两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崔昌亮坚持说,他有法律保护,他的保护人也保护他的清白。

  2021年4月19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崔长良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法院认为,法律明确规定,“为制止对国家、公众、身体、财产和其他权利的持续非法侵犯而采取的措施构成合法保护,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在这起案件中,陆等人酒后到崔昌亮经营的超市闹事。崔昌亮为自己和财产辩护,反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犯,这是合法的。但在辩护过程中,他显然用超过必要限度的刀伤害了另一半,导致两人轻伤。这被认为是过度保护,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审法院认为,公诉人指控崔昌良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将其行为定性为一般故意伤害罪显然不妥当,应当予以纠正。崔昌亮因保护过度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减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冯等两名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中,法院以他们无故不到庭为由,决定撤诉。

  崔昌亮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崔昌亮说:“当时我一直在坚持。如果我的行为被认为过于保护,那么根据当时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我不关心我的家人或孩子?”。

  崔昌亮说,虽然一审已经刑满释放,但他仍然有罪,害怕影响自己的孩子,也害怕对方继续以此为借口干扰家人索赔。

欢迎转载非凡创业加盟网的文章,请注明出处: 非凡创业加盟网 » 男子保护妻儿致2伤 改判无罪获赔偿,法不能向不法低头

分享到

表个态吧 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