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未婚夫强奸曾逃出呼救被拖回,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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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无论是结婚还是交朋友,都有了更多的自由。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继续或结束对方,因为爱永远是双方选择的结果。强迫只会让两个人更痛苦!同时性行为是相同的,双方都有选择的权利,而另一方没有要求的权利。如果违背了对方的意愿,不仅会损害两个人的关系,双方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网上流传的“骗婚”谣言不属实。

  12月25日,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Xi犯强奸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该案的庭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回答了公众关心的问题。

  记者:根据最近网上普遍存在的“订婚强奸”程序,法院将确定哪些事实和理由?

  案件通过后,法院高度重视,遵循事实原则和法律准则,严格控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让人民感受到正义和正义。经过审理,发现30。2023年1月1日,被告人Xi和被害人在介绍婚姻办公室后开始约会。在沟通过程中,双方口头同意嫁妆188000元。同时,Xi及其父母作出书面承诺,在结婚一年后,将受害人的名字添加到该房产的所有权证书中。5月2日下午,受害人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酒席。晚饭后,Xi和受害人来到阳高县14号楼。Xi向被害人提出性交,被害人拒绝。受害人说他会等着结婚。随后,Xi无视受害人的反抗,被迫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随后,受害者情绪激动,点燃了卧室的橱柜和客厅的窗帘。他们逃离房间,走下13号楼梯。上楼大喊“救命”他们后来被Xi拖回房间。在此期间,被告拿走了受害者的手机,直到在回家的路上,当受害者的母亲打来电话时,被告将手机还给了受害者。当晚,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调查人员的身体检查,发现受害者的左手和右手以及右手腕都有瘀伤;在检查现场时发现,卧室的窗帘被拉下并掉落,客厅的窗帘被烧毁。调查人员还发现了社区的监控录像,显示受害者被强行拖回14号犯罪现场。逃离房间并从梯子上下来后,爬到地板上。调查人员询问了受害人,受害人声称他们曾明确表示反对在恋爱期间与Xi发生婚前性行为。受害者的母亲还证实,受害者后来哭着指控他被Xi强奸。法院认定,双方处于恋爱关系中,尽管根据流行的结果,他们被捆绑在一起,但他们没有登记结婚。Xi违反被害人意愿,胁迫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庭审还发现,案发后,被害人亲属积极沟通,为被告人和被害人结婚提供便利,并希望被告人和受害人能够尽快在民政机关结婚。同时,他们指出,为了减轻被告家庭的经济压力,部分嫁妆可以稍后补充,但双方谈判失败。

  请解释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强奸罪的?

  法官:强奸罪是指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不情愿的手段强迫妇女性交。强奸罪是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和性自由,对妇女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的虐待性犯罪。其中一些甚至导致受害者的妇女死亡或残疾。因此,强奸是应受刑法惩处的主要刑事犯罪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男女申请结婚,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遵守规则的人将被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登记结婚意味着建立婚姻关系。由此可见,婚姻登记是建立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双方的订婚行为属于地方公共当局,嫁妆在订婚时支付,但订婚不是合法登记的婚姻,双方在配偶之间都没有权利和义务。

  记者:这个案例对公众有什么启示和教育?

  法官:国家坚决支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婚姻家庭建设。被告人Xi和被害人在交往中应坚持平等、友好、相互尊重的原则。本案中,Xi先生与被害人未登记结婚,二人之间不存在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公众被警告,合法的婚姻登记是建立婚姻关系的唯一途径,法律保护合法婚姻;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她们性交构成强奸,应受到法律惩罚。本案的审理,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侵犯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鲜明立场和坚定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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