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被高空抛下烟头烫伤 或全楼做DNA,现在还没有找到扔烟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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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在河南省郑州市生活区,一名四个月大的女孩被从高空扔下的未爆炸香烟烧伤颈部。30日,女孩的母亲告诉记者,虽然已经当场报警,但扔烟的人至今没有找到。警方调查并询问了在场的所有人,但没有人承认。律师指出,如果找不到特定的罪犯,罪犯可能是整个楼上单元的业主,因此整个单元的业主可以被起诉。

  黄女士家住郑州市管城区郑商东方港小区3号楼。8月25日下午6点,他推着4个月大的女儿在小区里散步。到了电梯大厅附近的斜坡上,孩子碰到了一股不言而喻的烟,烟从高处落下。

  起初,它击中了眉毛中间和右眼,导致婴儿大声哭泣。黄女士告诉记者,她把女儿从婴儿车里抱了出来,检查后她的眼睛没有受伤,但孩子还是哭得无法控制。在后来的调查过程中,他发现烟头卡在了孩子的脖子上,并说:“烟头被孩子的脖子强行擦掉了。”从黄女士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孩子的脖子被大面积的红色烧伤,甚至还有一些水泡被烧伤。

  这个小女孩被从高处扔下来的一个烟扣烫伤了。受访者报告

  黄女士介绍,3号楼共26层,每层有5户居民,每层电梯大堂附近都有窗户,小区监控只能在一楼拍到,远远看不到。他保留了烧女儿的烟头,并当场向警方报案,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扔烟头的人。

  8月30日,正商东方港务协会员工反映,该物业已配合警方找到扔烟头的人,并打算对该楼所有居民进行DNA检测,但孩子在小区门口被烧伤,无法确定扔烟头者是否在小区内。

  物业经理的员工反映,他们已经多次提醒微信群的业主不要吸烟,但仍有人这样做。房地产自4月以来一直在征求业主的意见,并准备在社区安装高空摄像头,但程序尚未完成。

  河南泽金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健认为,《中国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内抛物。将物体扔出建筑物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违法者依法承担违法责任;如果很难确定具体的侵权人,除了那些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人之外,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者必须赔偿。

  付健认为,如果有人从楼上扔了一根烟,对孩子造成人身伤害,具体的肇事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找到具体的罪犯,整个楼上单元的业主可能是罪犯,所以黄女士可以起诉整个单元的业主。如果所有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他可以免除责任并赔偿可能是侵权人的所有人。此外,在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未依法履行其安全保护义务的责任,并且由于监控过程中的盲点而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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