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打工还清10年房贷房子却被占,将购房者的房源做了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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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鹤岗的妻子刘玉梅还清了10年的房贷,得知一个陌生人已经搬进了鹤岗的房子,对方也可以向法院提交正式文件。

  9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刘玉梅是2011年。2004年在鹤岗市中心买了一栋130平方米的房子,然后搬到其他地方工作。

  在此期间,开发商与另一位买家就买卖协议发生纠纷,败诉后,当地法院调解了买家资产的交换。

  而这种交换,再加上该项目因债务纠纷而无法获得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导致了出售房产被重新谈判的“奇怪情况”。

  9月12日,刘玉梅告诉记者,今天上午,法院给了他们一个初步的计划:放弃他对这套公寓的10年抵押,法院将协调同一区域的其他项目。

  但最初,社区住宅位于市中心,交通便利,位置优越。新社区的位置不好,所以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

  记者联系了向阳区法院院长杨伟,但对方没有接听电话;甘丽娜法官听说记者在询问和平家园小区的情况,说不舒服,立即挂断了电话。

  私人住宅占用

  协调布景?

  鹤岗因其“白菜房”而受到全国关注,但10年前房价并不是很低。

  刘玉梅称自己是鹤岗人,目前在浙江台州做教师。起初,他在鹤岗市向阳区和平家园社区售楼处买了一套新房,每平方米4888元。贷款20万元,10年内付清。这套房子的总价加上利息超过72万元。

  根据鹤岗市住房和城市发展办公室房地产记者的声明,该房屋的状态已在5月5日提交的商品房项目预售管理系统和现行销售预算管理系统中进行了核实和登记。付款方式是抵押贷款。

  鹤岗香秀工商银行分行通知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偿还上述房屋贷款13。2022年7月1日。2008年。请办理抵押贷款的登记和冻结。

  当刘玉梅高高兴兴地回到鹤岗退休时,他发现房子已经装修好了,并被陌生人王搬了进来。

  王说,这套房子是他2019年从亲戚那里买的。2007年开始翻修。

  他提交了鹤岗市向阳区法院执行办公室的一份证据文件,其中称,在执行(2018)黑0402民初687号民事判决中,张与黑龙江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房地公司)买卖房地产,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位于012708室,襄阳区和平家园2号楼面积107.29平方米已转让给010507号楼面积130平方米的2平方米,转让给申请人张,协议内容真实。

  申请人张是如何卖出130平方米107.29平方米的房子的?王是如何“买下”这套房子的?法院是否进行了尽职调查?整个过程充满了疑问。

  刘玉梅告诉记者:“就此事向法院提出的上诉已经一年多没有结果了,房子已经被占用了。”。9月9日上午,向阳区法院提前联系,副院长、法官作出解释,承诺10日内即14日前处理。9月1日。

  9月12日,在这篇文章的开头,发生了一幕:法院对该房屋在同一区域的其他项目进行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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