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4年被追还债发现自己成老赖,不白之冤终于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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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1日。2003年6月,结婚后不久,张的妻子刘就接触到了网络博。从儿时的小游戏到大注,刘逐渐陷入博,无法摆脱自己,甚至背着家人到处借钱玩。张对丈夫非常失望,两人于23日离婚。2014年10月1日。随着刘债务的清偿,张成了债权人的唯一目标。2017年7月,债权人高柳、张女士起诉要求偿还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2018年1月,法院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判令张某、刘共同偿还。2018年10月,张被认定为不公正债务人,在江北区法院重新提起诉讼,但被法院裁定驳回。2020年12月,张江北女士前来寻求地方检察官的帮助。今年的第四届。1月1日,重庆市第一仲裁法院裁定江北区法院重新审理此案。6月23日,江北区法院再次起诉并撤销一审判决,裁定张女士不承担还款责任,所有还款责任仅由其前妻刘承担。

  2019年的一天。2003年12月,方和她的律师来到拱墅区检察院,寻求对一些形式的民间借贷的有效决定进行监督。

  莫名其妙地“死了”

  这个故事可以追溯到几年前,方小姐和她的前夫洪有着长期的关系,并且分开了很长一段时间。2019年8月初,洪在离婚谈判中带着另一名女子,该女子作为方女士的担保,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5万元购买轿车。洪假冒方女士在合同上签字并取指纹,伪造了方女士的身份证。

  9月初,贷款发放仅一个月后,洪与方的离婚诉讼终止,离婚协议中未提及贷款的分割。

  此后不久,小额贷款公司洪和方女士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被蒙在鼓里的方小姐自始至终都不知道这个问题,甚至没有看到汽车的影子。直到法院将方女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禁止她乘坐特快列车和住酒店,方女士才一头雾水,迅速叫律师到法院查看相关材料,才知道事情的内幕。

  债务缠身

  方觉得很不公平:去借钱或签合同的人不是自己,身份证明材料都是假的洪。购车协议本身无关。基于错误签署的合同而承担担保义务,而被告应是受害者,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他向拱墅地区检察官寻求对此案进行法律审查。

  揭露真相,保持清白

  在接受方女士的请求后,拱墅地方检察官将案件移交给了人民检察院。公诉人从拱墅法院收到了起诉书、诉讼程序、判决和执行等详细材料,在本案中,还收到了申请人零售贷款公司提供的初始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和其他材料。

  经调查,本案的主要证据是方女士在借款协议上的签名和指纹。所以我委托法医鉴定中心进行笔迹和指纹识别。经核实,借款协议和担保协议上方女士的签名和指纹均不是她本人。

  检察官说:“这份合同是用假名订立的,很明显,在本案中,‘方小姐’的真伪是无效的。合同的内容对另一方方方小姐来说显然是无效的”。同时,方女士本人并未向法院出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被告身份证复印件。至此,方小姐的冤屈终于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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