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鸭脖广告事件,工商局于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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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上述不雅广告,记者获取的一份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处罚决定书显示:11月1日、3日,长沙绝味食品天猫旗舰店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上,登出了公司双十一促销广告文案。因该文案涉嫌媚俗,引发网络舆论的负面评论。对此,工商局于11月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查。

  目前,11月3日及8月8日发布的推送文章《我不搞预售,我就是玉兽》《高潮》因内容违规已被删除,微信解释原因是“由于用户投诉并经平台审核,涉及低俗、性暗示或者色情信息。”2016年发布的《全城找鸭不犯法》、《好久不减》、《如果这都不算爱》也已经被绝味鸭脖主动删除。

  虽然相关文案已经删除,但是绝味鸭脖最新推出的微信还在消费此次风波余热。在11月9日《公告》推文中出现此前备受质疑的《我不搞预售,我就是玉兽》推文标题内容,“我不是玉兽,我是新灵兽”宣布升级数字化会员O2O。

  该局认为,当事人两次在不同网络平台上所发布的网络广告图片媚俗,文字低俗,其内容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相关禁止性规定,要求其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60万元。

  涉事公司向消费者致歉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称,长沙绝味食品系绝味食品股份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双11”促销文案由该公司委托长沙汇邦广告公司全权设计、制作、发布。事发后,长沙绝味食品作为此次事件的主体,被工商部门罚款60万元,长沙汇邦广告公司作为全权设计、制作、发布方,被罚款60万元。22日下午,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全国消费者发布致歉信。

  尊敬的消费者:

  对于我公司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双11”销售广告文案内容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深表歉意。事件发生后公司非常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小组,在积极配合广告监管机构调查的同时内部也进行了自查和整改:

  1、积极配合长沙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情况调查,诚恳接受工商部门对此事作出的处罚决定。

  2、免去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负责人职务,对营销公司电商团队予以通报批评、扣发当季奖金处分。

  3、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全员进行深刻的检讨与反思。重新制定了公司对外广告宣传管理办法,严格明确公司广告设计和发布权限审核制度及流程,责任到人并明确追责制度。

  4、组织公司管理层、营销部门全体员工,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广告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自觉意识、规范工作行为。

  公司一直以来注重公众形象、遵纪守法、规范发展。我们将汲取本次事件的深刻教训。也愿意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指导。同时感谢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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